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為盡可能地保證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和保護客戶權益,《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2年過渡期。
《辦法》合理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辦法》強化消費者保護。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互聯網借款人權益保護機制,將消費者保護嵌入互聯網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做到賣者盡責。
銀保監會表示,發布實施《辦法》是完善我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監管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補齊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強督促指導,做好《辦法》貫徹落實工作,推進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
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出爐
7月17日,據銀保監會消息,為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經營行為,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平穩健康發展,銀保監會制定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近年來,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快速發展,各類商業銀行均以不同方式不同程度地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與傳統線下貸款模式相比,互聯網貸款具有依托大數據和模型進行風險評估、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無人工或極少人工干預、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在提高貸款效率、創新風險評估手段、拓寬金融客戶覆蓋面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互聯網貸款業務也暴露出風險管理不審慎、金融消費者保護不充分、資金用途監測不到位等問題和風險隱患。
該負責人表示,現行相關管理辦法未完全覆蓋上述問題,且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對客戶進行線上認證,實際上已突破了面談面簽和實地調查等規定。因此,有必要盡快補齊制度短板,促進互聯網貸款業務規范發展。
據悉,《辦法》共七章七十條,分別為總則、風險管理體系、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管理、信息科技風險管理、貸款合作管理、監督管理和附則。
一是合理界定互聯網貸款內涵及范圍,明確互聯網貸款應遵循小額、短期、高效和風險可控原則。二是明確風險管理要求。商業銀行應當針對互聯網貸款業務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在貸前、貸中、貸后全流程進行風險控制,加強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管理,同時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風險。三是規范合作機構管理。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合作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在內控制度、準入前評估、協議簽署、信息披露、持續管理等方面加強管理、壓實責任。對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的,《辦法》提出加強限額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四是強化消費者保護。明確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互聯網借款人權益保護機制,對借款人數據來源、使用、保管等問題提出明確要求。《辦法》還規定,商業銀行應當加強信息披露,不得委托有違法違規記錄的合作機構進行清收。五是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辦法》對商業銀行提交互聯網貸款業務情況報告、自評估、重大事項報告等提出監管要求。監管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銀保監會表示,發布實施《辦法》是完善我國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監管制度的重要舉措,有利于補齊制度短板,防范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服務質效。下一步,銀保監會將加強督促指導,做好《辦法》貫徹落實工作,推進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健康發展。
明確小額、短期的原則 不得用于房產股票等投資
《辦法》將互聯網貸款定義為“商業銀行運用互聯網和移動通信等信息通信技術,基于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進行交叉驗證和風險管理,線上自動受理貸款申請及開展風險評估,并完成授信審批、合同簽訂、貸款支付、貸后管理等核心業務環節操作,為符合條件的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消費、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等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
《辦法》對防控互聯網貸款風險,有哪些針對性措施?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互聯網貸款業務具有高度依托大數據風險建模、全流程線上自動運作、極速審批放貸等特點,易出現過度授信、多頭共債、資金用途不合規等問題。
為有效防控互聯網貸款業務風險,《辦法》重點從以下方面進行規范。
一是明確互聯網貸款小額、短期的原則,對消費類個人信用貸款授信設定限額,防范居民個人杠桿率快速上升風險。
二是加強統一授信管理,防止過度授信。商業銀行應當全面了解借款人信用狀況,并通過風險監測預警模型持續性進行監測和評估,發現預警觸發條件的,應及時預警。
三是加強貸款支付和資金用途管理。商業銀行對符合相應條件的貸款應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并精細化受托支付限額管理。貸款資金用途應當明確、合法,不得用于房產、股票、債券、期貨、金融衍生品和資產管理產品投資,不得用于固定資產和股本權益性投資等。如發現貸款用途違法違規或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的,應當采取措施提前收回貸款。
四是對風險數據、風險模型管理和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提出全流程、全方位要求,壓實商業銀行的風險管理主體責任。
五是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建立數據統計與監測機制,并可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等因素提出審慎性監管要求,嚴守風險底線。
值得注意的是,《辦法》顯示,單戶用于消費的個人信用貸款授信額度應當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到期一次性還本的,授信期限不超過一年。中國銀保監會可以根據商業銀行的經營管理情況、風險水平和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等對上述額度進行調整。商業銀行應在上述規定額度內,根據本行客群特征、客群消費場景等,制定差異化授信額度。
商業銀行應根據自身風險管理能力,按照互聯網貸款的區域、行業、品種等,確定單戶用于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上限。對期限超過一年的上述貸款,至少每年對該筆貸款對應的授信進行重新評估和審批。
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合作機構準入和退出機制
目前,商業銀行通過多種方式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有效規范的合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各類機構之間優勢互補、提高效率,但部分銀行對合作機構管理較為粗放,如沒有建立全行統一的管理制度、合作機構資質存在缺陷、對合作機構的持續性管理不足等,引發銀行聲譽風險。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為引導商業銀行審慎開展與合作機構的合作,防止合作機構風險向銀行傳染,《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對合作機構從準入到退出建立全流程、系統性的管理機制,提升其精細化管理能力。
一是商業銀行應當建立各類合作機構的全行統一的準入機制,并實施分層分類管理。商業銀行應當從經營情況、管理能力、風控水平等方面對合作機構進行準入前評估,合作機構資質應和其承擔的職能相匹配。
二是商業銀行與合作機構簽訂的書面合作協議中,應明確合作范圍、操作流程、各方權責、風險分擔、客戶權益保護等內容。合作協議應體現收益和風險相匹配的原則。
三是商業銀行應當向借款人充分披露自身與合作機構的信息、合作類產品的信息、自身與合作各方權利義務等,避免客戶產生品牌混同。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可通過應用程序接口等技術手段,在獲客、合同簽訂等環節與合作機構開展基于應用場景的合作。
四是商業銀行應當持續對合作機構進行管理,定期進行全面評估;發現合作機構無法繼續滿足準入條件的,應當及時終止合作關系。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在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時,商業銀行應當按照自主風控的原則審慎開展業務,避免成為單純的資金提供方。《辦法》要求商業銀行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獨立進行風險評估和授信審批,按照適度分散的原則選擇合作機構,避免對合作機構的過度依賴;同時要求銀行將與合作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總額納入限額管理,并對單筆貸款出資比例實行區間管理。
將消費者保護嵌入互聯網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
《辦法》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提出哪些要求?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以互聯網貸款開展中消費者保護的痛點、難點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針對互聯網貸款中存在的信息披露不充分、數據保護不到位、清收管理不規范等損害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問題,《辦法》在多個章節全面提出消費者保護要求。
一是商業銀行應當建立互聯網借款人權益保護機制,將消費者保護嵌入互聯網貸款業務全流程管理,做到賣者盡責。二是圍繞借款人數據來源、使用、保管等問題,對商業銀行提出明確要求,特別對取得借款人風險數據授權時進行了具體規定。三是要求商業銀行落實向借款人的充分信息披露義務,應充分披露貸款主體、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還本付息安排、逾期清收、咨詢投訴等信息,切實保障客戶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四是嚴格禁止商業銀行與有違規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暴力催收等違法違規記錄的第三方機構合作。
此外,《辦法》暫未對地方法人銀行開展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設置統一的定量指標進行限制,但地方法人銀行應結合自身風控能力審慎開展此類業務,并確保有效識別和監測跨區互聯網貸款業務開展情況。同時,監管機構有權根據商業銀行跨區業務的規模、風險水平等提出進一步審慎性監管要求。
部分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的銀行不受《辦法》關于跨區經營的限制。
“新老劃斷”設置2年過渡期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互聯網貸款不僅有利于銀行提升金融科技水平,促進其轉型發展,也有利于更好更便捷地滿足居民合理消費需求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互聯網貸款作為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可以服務傳統金融渠道難以觸及的客戶群體,其普惠金融特性較為突出。
為此,《辦法》按照法律法規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不設行政許可,商業銀行均可按照《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在強化風險管理、加強監管的同時,對用于生產經營的個人貸款和流動資金貸款授信額度及期限作了相應靈活處理,有助于確保通過互聯網渠道開展小微企業融資的連續性,提升小微企業和小微企業主信用貸款的占比,在疫情防控和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關鍵期可以有效支持實體經濟。
為盡可能地保證現有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連續性和保護客戶權益,《辦法》按照“新老劃斷”的原則,設置2年過渡期。《辦法》實施之日起,新增業務應當符合《辦法》規定。過渡期內,不符合《辦法》規定的業務,應在控制整體規模基礎上,逐步有序壓降,同時按照《辦法》規定,在風險治理架構、風險模型管理等方面進行規范或整改。過渡期結束后,商業銀行所有存續互聯網貸款業務均應遵守本《辦法》規定。
為強化現有存量業務的規范,《辦法》規定實施之日起1個月內,商業銀行應當將業務規劃、風險管控措施、存量業務、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情況報告監管機構。監管機構在對上述報告進行評估時發現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應當要求商業銀行進行整改。商業銀行存量業務需要整改的,應對照《辦法》制定相應的過渡期整改計劃與上述報告同步報告監管機構,由監管機構監督其有序實施,并視情況采取相關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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