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晚,ST中捷披露2021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2021年虧損5.05億元至5.30億元,此前預計盈利2000萬元至3000萬元。
對于業績修正原因,ST中捷表示,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屬于公司2021年年報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結合律師、年審會計師意見及公司正在進行的上訴判決的可能性包括公平合理角度等方面考慮,根據謹慎性原則,公司決定以一審判決涉及的三分之一賠償責任、訴訟費用之合計金額5.37億元計提未決訴訟預計負債,從而導致前次業績預告金額區間發生變動。
根據公告,ST中捷2022年1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師轉發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電子送達的(2020)粵01民初2011號一審《民事判決書》文書,根據一審判決,公司、山東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德奧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15.86億元范圍內對華翔(北京)投資有限公司不能清償的一審判決認定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并分別在797.86萬元范圍內承擔部分訴訟費用。
ST中捷表示,公司因不服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決,在上訴期內,公司已于2022年2月11日已經通過EMS郵寄紙質上訴狀及副本給廣州中院,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上訴受理文書。
同時,ST中捷公告,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屬于公司2021年年報資產負債表期后調整事項,公司本次計提預計負債共計5.37億元。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m.jzyjjz.com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15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聯系我們: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