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程過半的北京冬奧會熱度不減,吉祥物冰墩墩一“墩”難求的火爆情況也還在持續。而有的商家,卻盯上了用盜版冰墩墩獲利。
“近期,北京快偵、快訴、快判一起制售盜版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玩偶案,犯罪嫌疑人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4萬元,成為全國首例侵犯北京冬奧吉祥物形象著作權刑事案件。”在2月14日舉行的全面加強冬奧知識產權保護專場新聞發布會上,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湯兆志說道。
“這個案件處理速度非常快,冬季奧運會還沒結束就已經一審判決了。在重大展會和運動會的背景下,保護知識產權要講速度。”段和段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春泉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也說明我國知識產權打擊力度和響應速度在明顯改善。
2月14日,觀眾在頒獎廣場拍攝“冰墩墩”。新華社圖
“無死角”保護冰墩墩知識產權
奧林匹克標志蘊含著巨大的商業價值,容易被不法分子所侵犯。就在去年夏季奧運期間,一些人也惡意搶注了奧運冠軍的姓名。
“在商標搶注方面,由于注冊費用不高,一些商標代理公司往往會批量化申請,并不會對客戶申請的商標名稱進行把控。而部分搶注者也確實存在蹭熱點鉆空子的情況,搶注與知名商標諧音、形似的商標。”劉春泉說。
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依照本條例對奧林匹克標志享有專有權。未經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許可,任何人不得為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而從徽記、標志、會歌到吉祥物、火炬造型等均屬于奧林匹克標志的范疇。
對于冰墩墩等奧林匹克標志,北京冬奧會知識產權保護有哪些特點?
以“冰墩墩”為例,從2019年9月誕生起,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就為它采用“全類別注冊”(45個類別),在我國實行“先申請有效”的商標制度下,這種商標和專利保護能夠有效阻擋之后任何類別的搶注。
2020年1月1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一則《關于對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志愿者標志實施保護的公告》。公告顯示,根據《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對北京冬奧組委提交的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吉祥物、志愿者標志等7件奧林匹克標志予以公告。北京冬奧組委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對上述標志的專有權,有效期10年。
此外,2019年9月17日發布的《北京冬奧組委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和冬殘奧會吉祥物的公告》顯示,北京冬奧組委作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權人,已將冰墩墩形象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冰墩墩形象受著作權法保護。
國家知識產權局新聞發言人、知識產權保護司司長張志成在上述發布會上介紹,截至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對63件奧林匹克標志予以公告保護,推動及時披露被許可人信息;對北京冬奧組委提交的14件專利申請和315件商標申請予以保護。國家版權局開辟冬奧版權登記保護綠色通道,為涉奧版權作品提供快速便捷的版權服務。
張志成說,像現在“一墩難求”的冰墩墩,既受到奧林匹克標志保護,也同時受到專利、商標和版權的保護,可以說是既穿著晶瑩透明的“冰糖外殼”,也戴著嚴密無形的“知識產權保護罩”。
中宣部版權管理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 湯兆志則介紹,本屆冬奧會更加重視侵權行為發生前的預防、預警。“我們更加注重關口前移,在冬奧會開幕前通過開展宣傳活動、公示預警名單、平臺發布公告、開展自律公約等多種形式,防患于未然。”與此同時,也加強了對傳統侵權盜版問題的查處。
關于冬奧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相關版權問題方面,他解釋,除了合理使用的情形外,其他未經許可的著作權意義上的使用行為,都可能構成著作權侵權。
“比如有的商家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生產玩具、玩偶或者將其用于服裝、玩具等周邊衍生產品的行為,都可能觸犯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構成侵權。損害公共利益的,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會和剛才通報的案件那樣,被追究刑事責任。” 湯兆志說。
2月12日,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冰墩墩”與現場觀眾互動。新華社圖
各地查辦侵權案240余件
除此之外,市場監管部門也加大了懲處力度。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執法稽查局副局長王松林在發布會上介紹,2018年6月,中國政府修訂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措施,為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行為提供了重要保障。市場監管總局始終將奧林匹克標志保護作為知識產權執法的重要內容。截至目前,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辦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案件240余件。
第一財經從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獲悉,從2021年11月起,就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冬奧會冬殘奧會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出動執法人員3095人次,立案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案件40件,結案查處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案件2件,罰沒款10.38萬元。
不久前,上海黃浦區結合轄區實際對冰雪運動體驗中心、體育服裝用品店、“南京路”“淮海路”兩街、小商品批發市場等重點區域和場所,加大對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器材,尤其是紀念品、玩具等商品的檢查,對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零容忍”,從嚴處置侵犯奧林匹克標志相關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嚴厲打擊未經權利人許可,利用冬奧會和冬殘奧會有關元素發布廣告,足以引人誤認為與權利人之間有贊助或其他支持關系的、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形成持續震懾的高壓態勢。
“下一步將持續推進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著力提高執法效能,保持對侵權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態勢。”王松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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