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隆基股份放量大跌,市值一天蒸發近500億元。截至收盤,隆基股份仍跌8.98%,報91元,成交額達187億元,總市值跌破5000億元。
晚間,隆基股份發布關于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稱,經核實,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美國海關依據暫扣令(WRO)對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國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出口到美國的共計40.31MW組件產品進行了扣留,本批貨物約占公司2020年度出口美國銷量的1.59%。
隆基股份表示,目前,公司對美國市場的發貨仍在正常進行,以滿足美國客戶的訂單需求。美國海關的暫扣令(WRO)暫未對公司的經營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將持續關注和評估暫扣令(WRO)對公司美國出貨的影響。
據悉,2021年11月3日,有關媒體發表了題為《突發!外媒稱隆基可能成為美國打擊中國太陽能組件制造商的下一個目標》,報道提及“根據6月份美國發布的WRO,它認為隆基可能會成為美國海關和邊境保護行動的下一個組件制造商;隆基已被告知其海運貨物預計將在五個港口滯留,預期這將會對隆基造成廣泛的影響。”部分媒體進行了轉載。
隆基股份澄清,美國對中國光伏產品的貿易限制措施始于2011年11月,美國商務部正式立案對產自中國大陸的太陽能電池,不論是否部分或全部組裝成組件、層壓板、電池板或其他產品(不包括硅片,以下簡稱“光伏產品”)進行“雙反”調查,并于2012年10月作出終裁,認定從中國進口的光伏產品實質性損害了美國相關產業,裁定征收反傾銷和反補貼關稅;2014年1月,美國又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了第二次“雙反”調查,并將調查范圍擴大至中國臺灣地區;2018年1月,美國通過“201法案”,宣布對全球光伏產品征收為期四年的保障措施關稅,首年稅率30%,每年下降5%;2018年6月中國光伏產品(電池、組件和逆變器)被列入征稅清單。
自2021年10月28日至2021年11月3日,美國海關依據暫扣令(WRO)對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美國子公司出口到美國的共計40.31MW組件產品進行了扣留,本批貨物約占公司2020年度出口美國銷量的1.59%。
自2020年下半年開始,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應對暫扣令(WRO)管理措施,包括產品追溯能力及系統建設、外部機構認證、供應商管理等相應措施。公司將積極應對和配合美國海關提供相應的追溯證據,確保公司已被扣留的產品能夠盡早解除限制,持續推動光伏產業的全球化市場布局及能力建設。
關于對公司經營的影響,隆基股份表示,首先,本次因暫扣令(WRO)被美國海關扣留的組件產品共計40.31MW,約占公司2020年度出口美國銷量的1.59%,目前公司對美國市場的發貨仍在正常進行,以滿足美國市場的客戶需求。
其次,根據中國光伏行業協會數據,2020年美國新增光伏裝機占全球總裝機規模的14.8%,公司的銷售區域布局全球,不會對美國單一市場產生重大依賴。
再次,公司已建立了相關產品的追溯性管理措施和工作流程,能夠提供相關產品的可追溯證據,以證明本次美國海關暫扣組件產品所采用的硅原料符合美國政府的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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