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紅星資本局4月4日消息,維維股份(600300.SH)4月3日晚間公告稱,收到江蘇證監局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兩份監管文件,均因2022年至2024年部分糧油貿易業務收入確認方法不當,致連續三年定期報告營收與成本披露不準確。
江蘇證監局決定對維維股份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時任公司董事長任冬、總經理趙惠卿、財務總監趙昌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上交所對維維股份及上述三名高管予以監管警示。
公告內容顯示,維維股份2022年至2024年內對于部分糧油貿易業務收入確認適用總額法、凈額法的方法不恰當,導致公司2022年、2023年和2024年連續3年發布的一季報、半年報和三季報營業收入、營業成本披露不準確。
具體來看,其中金額最大的一筆發生在2023年第三季度,更正前的營業收入為33.23億元,營業成本為26.97億元,應調減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4.48億元,更正后的營業收入為28.75億元,營業成本為22.49億元。
截圖自公告
4月4日,有財務相關人士告訴紅星資本局,在總額法下企業以全額確認收入,凈額法下企業僅按凈差價確認收入,導致最終企業確認收入金額與實質不符。
維維股份稱,本次對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對公司的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凈資產、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及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等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產生影響。
維維股份第三季度報告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3.88億元,同比減少11.2%;歸母凈利潤2.41億元,同比減少1.93%;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6.67億元,同比增長5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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